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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台北城上城楼顶违建谁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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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9 09: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信阳网讯  “我家房子刚装修好,因楼上装修动静太大,造成裂缝。我上楼交涉,才发现他们把楼顶的造型都拆除了,自己擅自开窗凿洞并搭建阳光房。”10月28日下午,台北城上城67号楼业主邓女士给信阳网反映。


  信阳网来到位于16层的邓女士家,确实看到客厅天花板和厨房均有不同程度的裂缝。邓女士说:“这栋楼目前入住的业主少,我也是才入住,结果没住几天,房子就被楼上装修震动导致产生裂缝,心里特别憋屈。上楼查看,发现18层顶楼的业主将楼顶的楼皮都掀开了。”邓女士上楼找原因发现顶楼1801号和1802号的业主将原本是67号楼顶的尖顶造型打掉直接开窗凿洞改造成与18层相连接的阳光房。

  “我找业主和物业都沟通了,可是违建还一直在继续,没有人过问和管理。对面66号楼和我们67号楼是一样的布局,你看人家的楼顶,再看看我们的楼顶。”邓女士指着对面66号楼说。此时1801号和1802号的楼顶改造工程正在如火如荼进行。

  


  信阳网来到台北城上城物业了解情况,物业工作人员告知:“我们已经下了整改通知书,劝了好多次,责令他们拆除,但是他们不听继续搭建。我们没有给他们接电,他们自己接的亮化电。”



  1801号楼的业主刘先生告诉信阳网:“我买的是现房,18层是顶楼不好卖,台北城上城销售经理李卫新(音)接待时告知,与18层相通的楼顶面积是送我的,我可以打通使用。因此我在前面开了两个窗户,后面搭建了一个阳光房。虽然送的楼顶面积是口头承诺没有注明在购房合同里,但是我改造搭建时也只用了我自己楼顶上的面积,没有占用公共用地和消防通道。我与物业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并交付装修押金,我用的水电都是自家的,按照水表、电表正常缴费。”

  至本文截稿,信阳台北城上城开发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信阳网查阅相关资料显示,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属于业主共有,阳光房没有通过审批程序无法搭建。

  众所周知,违建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关于台北城上城67号楼楼顶违建会不会成为历史遗留问题,信阳网会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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