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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信阳市不再接受越级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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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 09: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据信阳网讯:中共信阳市委群众信访工作部、信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今日发布公告称,按照相关条例,信阳市从2014年12月1日起与全省同步实施依法逐级走访,市级不再受理群众越级上访。
  公告称,按照中央改革信访工作制度的决策部署,国家信访局公布实施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从2014年5月1日 起不再受理群众赴京越级上访。河南省从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推行依法逐级走访,省、市两级不再受理群众越级上访。按照全省统一要求,信阳市从 2014年12月1日起与全省同步实施依法逐级走访,市级不再受理群众越级上访。群众上访反映诉求,要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 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填写全省统一印制的《依法逐级走访诉求单》,持单逐级反映问题。
  公 告
  按照中央改革信访工作制度的决策部署,国家信访局公布实施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从2014年5月1日起不再受理群众赴京越级上访。河南省从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推行依法逐级走访,省、市两级不再受理群众越级上访。按照全省统一要求,信阳市从2014年12月1日起与全省同步实施依法逐级走访,市级不再受理群众越级上访。群众上访反映诉求,要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填写全省统一印制的《依法逐级走访诉求单》,持单逐级反映问题。
  特此公告
  中共信阳市委群众信访工作部
  信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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