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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费不得超过社平工资3倍,新规将落地?业内:不会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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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8 15:53: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近日,网上一则关于“新指示称房屋交易中介费不得超过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截图快速流传,据北京多家中介机构表示,目前没有收到相关的通知。
  对此,有市场人士认为,中介监管新规大概率会出台,但是,鉴于房屋价格的差异,采取网传“一刀切”的措施,可能性不大。
  房产中介费定价权将调整?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秘书长赵庆祥曾向媒体表示,“目前,全国中介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
  2014年之前,房产中介服务费本是由政府统一制定指导价,房屋买卖中介费收费标准在0.5%-2.5%,租赁按照半月至一月租金计收。但在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放开房地产咨询收费和下放房地产经纪收费管理的通知》,将中介服务费定价权下放到省级。两年后,各省逐步将房产中介服务费调整为由市场调节。
  由此,中介企业掌握了中介服务自行定价的“权力”。
  以北京为例,中介企业服务费定价在1%-2.7%不等。据北京某房产中介机构人员透露,部分中介机构为了拉拢客源,会给予购房者中介费折扣的优惠,这也就是名义费率和实收费率的区别。
  费率折扣乱象频发
  巨大的收费标准落差下,市场乱象频发,今年以来,“跳单”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也倒逼行业重新审视“行业标准”。
  关于中介费的费率高好还是低好,一些观点认为,收费高低并不是本质的问题,关键是在于,为了揽客而采取的恶性折扣问题。据了解,目前,一线和二线城市的费率折扣虽有所不同,但部分可提供30%-50%之间的优惠折扣,而无底线的折扣则会破坏行业的稳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没有服务保障的提高,靠低费率抢人最后带来的只是零和博弈。
  有市场观点指出,对于政府或协会等监管机构而言,政策的规范引导作用,在于引导中介机构在服务的品质下功夫,而不是在中介费率高低上竞争,通过可预期的费率水平保证经纪人的专业服务和购房者的利益。
  近期,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发布《房地产经纪服务规范》便可看作一次地区性的监管尝试,在7月26日发布的该文件中规定了:房屋买卖服务佣金为成交价格3%,支付方原则上买卖双方各付一半,以交易三方的最终协商决定。
  关于房产中介服务费监管新规何时出台,将给房地产市场带来哪些影响,幸福里将会持续关注。
  (来源:幸福里资讯 作者:实习生 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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