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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摔伤无钱医治妻离子散 施工单位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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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8 16: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我叔叔到现在还躺在床上,体内钢钉也没有取出来,家里一贫如洗,他那个智障老婆也带着女儿离家出走了,好好的一个家就这样毁了。”5月30日,家住息县孙庙乡龙庙村的项光林家属向记者哭诉,去年10月份,47岁的项光林与工友在息县“东湖秀景”一号楼工程施工时,因在工作中不慎从约3米高的楼上摔下来,造成第一腰椎体压缩性骨折,椎骨根骨折。施工单位拒绝赔偿,称项某的受伤并不是在其工地施工时所致。
  
  事件:干活时不慎坠楼致骨折
  
  2011年10月,项光林受东湖秀景项目下属分包工头王凤雷的雇佣,为其项目工程施工,负责振动棒作业。
  
  当月15日下午,项光林与其他几名工友正在为该项目一号楼工程施工时,不慎从3米多高的楼上摔下来,当即不省人事。后在工友和工头的帮助下送到当地医院就诊,诊断结果为第一腰椎体压缩性骨折,椎骨根骨折。在医院住院治疗两周,花去了两万余元。而包工头也在支付了这两万余元的医疗费用后,开始对其不管不问。
  
  据其家属描述说,施工现场没有设置任何的安全措施。
  
  原因:包工头、发包商说法不一
  
  5月30日,记者根据其家属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到了项光林的直接包工头王凤雷,对方称:“后期的事情想处理,但是没有办法处理,项光林要60万的赔偿,实在是太多了,而且也拒绝坐下来好好协商,”王凤雷说,“原本我这边的意思是前期他的治疗费用我们掏,另外再支付5到6万来解决这事,但是他一直拒绝协商,现在谁也没有办法。”
  
  随后,记者又电话联系到了该项目的项目经理王某,他告诉记者,王凤雷确是其分包下去的包工头,但否认项光林在工地上摔伤事情。他说:“经过后来查问,工地上有人说看见项光林和王凤雷一起骑摩托车离开工地,事发一两个小时以后才打电话告诉我项光林摔伤住院了。假如他是在我的工地上受伤,工地上有安检人员,我第一时间就会知道,因此,我不认为项光林是在我工地上摔伤的,所以他所说的赔偿金等问题我也不会接受。”
  
  后果:智障妻携女出走至今未归
  
  “事情发展到现在好几个月了,除医疗费用外,没有得到工地上一分钱,我现在成了残疾人,失去了劳动能力,生存都成了问题,现在我已经无路可走”。项光林在给记者的自述中写道,“由于迟迟得不到赔偿,生活无法继续,原本智障的妻子在这个时候突然在今年2月份带着小女儿离家出走,至今也没有找到,不知是死是活。”
  
  “原本一个幸福的家庭就这样破碎了,”项光林的家属说,“他家里有两个女儿,大的7岁,小的5岁,原本他靠干苦力一个月3000多的工资让这个家过的还过得去,如今他受伤,让家里失去了支柱,不仅没有了经济来源,还要面对这高额的治疗费用。估计他老婆吃不消才离家出走。”
  
  律师:可提起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
  
  针对该案涉及的法律问题,记者咨询了河南大统律师事务所的周会远律师,周律师认为:工人如果是在施工中受伤,或者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或者是在上班时骑摩托外出办公事而受伤,施工单位都负有损害赔偿义务。双方如协商不成,可提起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
  
  具体本案:双方争议的是致伤原因的证明问题。受伤工人只需通过工友证明是在工地施工时受伤就可,施工单位如主张工人是在其骑摩托外出时受伤,单位就必须就其主张提供证据,如不能证明工人是在外出时受伤,就推定工人是在施工中受伤。
本文转载自信阳网:http://www.xyw.gov.cn/news/minshengminsheng/060DI9320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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