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信阳市关于开展2025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企政策,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兜牢失业保障底线,现就开展2025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公告如下: 一、 享受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足额缴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且申请时无历史欠费。 裁员达标:2024年度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信用良好: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 返还标准和使用范围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4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 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4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享受稳岗返还政策。机关事业单位不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使用范围: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用人单位应建立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台账备查。 三、 申领方式 参保单位可通过“免申即享”和“线下申请”方式申领。 1、“免申即享” 各级社保经办机构通过信息数据核验精准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含劳务派遣单位),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登录“河南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完成稳岗返还信息确认即可;选择“享受”后应及时在待办区提交业务,提交过程中认真核对银行账户信息,发现银行账户信息有误可进入“单位业务”-“失业保险单位发放信息维护”模块进行修改提交审核。 2、线下申请 参保单位(含劳务派遣单位)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后(网址:https://siwsfw.hrss.henan.gov.cn)进入“单位业务”-“稳岗返还申请”进行申报,企业认真核对申报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返回首页,在“我的待提交业务”中进行业务提交,提交成功后可在“办理进度查询”查看业务审核办理进度。 四、 政策执行期限 本次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五、 咨询方式 如对政策或办理流程有疑问,请向信阳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 市本级:0376-7676758浉河区:0376-6692197 平桥区:0376-3702238罗山县:0376-2217801 光山县:0376-8850566商城县:0376-7951922 新县:0376-2970279息县:0376-6138766 固始县:0376-4669035淮滨县:0376-7761097 潢川县:0376-6128275
来源: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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