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两部门联合印发《意见》,针对二手房中介费过高、操纵经纪服务收费等问题提出具体要求。 《意见》明确,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全面推行经纪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加强经纪从业人员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不得混合标价和捆绑收费。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
同时,《意见》要求,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经纪服务费用。未经当事人同意,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收集个人信息和房屋状况信息,不得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 《意见》还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将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纳入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黑中介”、侵犯个人信息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 关于房产中介佣金收费问题,几年前信阳只向购房人收取1.5%-3%不等佣金,且购房人还要替卖房人缴纳售房收入个税费用。随着信阳商品房成交量逐年萎缩,房产中介行业也受到重磅打击,房产中介们为了生存下去,将售房佣金收取调整为向买、卖双方共同收取,同时将业务范围拓展向新房领域拓展。 其实关于“捆绑”收费、“混合标价”问题,信阳一直存在;同时我们的房产中介合同内容,也不甚规范,诸多网友认为通过房产中介购买到有争议的房产或虚假房产,房产中介作为保障,可以代为赔偿,实际上发生在信阳市的二手房交易纠纷中,都很少能够牵扯到房产中介,2019年的二手房诈骗事件,牵扯当中的多家知名房产中介,都轻易脱身,其实主要在于房产中介合同约定内容,规避了房产中介在交易过程中风险。 其实信阳房产中介市场规范化,不仅有利于购房业主,其实对于房产中介从业者们也是保障。 (来源:今日头条 溯源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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