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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核科普:信阳那些“买房送车”是真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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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1 15:44: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都知道现在是买方市场,各项目营销难做,开发商们真的绞尽脑汁想应对办法。就比如网传的某高新区大牌项目,开盘时差不多6500的单价,现在竟有渠道释放出4开头的房源!
这还真是“一力降十会”,任你营销活动做得花样百出,都不如一句“内购房”更吸引人。
但是呢,这种促销却为同行所嫌弃:都挺难卖的,怎就你偷偷降了价?
其实这种难以名状的尴尬,早有文章为证
项目总一到店,所有房地产圈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哎,你销售任务又没完成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上全民经纪人,再上个渠道。”便排出销售计划PPT。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是降价了罢!”
项目总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中介发朋友圈,你们员工内购房,49XX起。”项目总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内购房不能算降价……内购房!……房地产的事,能算降价么?”
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回款压力”,什么“职位优化”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但是这种项目毕竟还是少数,谁都知道降价不能明着来。于是各项目都在琢磨,啥样的促销活动,才能让自己真的“这波不亏”。
所以,“买房送车”这样一个带着巨大噱头的活动,一个猛子扎进初秋的信阳楼市。
我看了一下,目前整个8县2区,有将近10家项目在做这个“买房送车”的活动,而且清一色送五菱宏光mini。
十几年前的营销思路,在今天依然好用!不论是2万多块钱的五菱宏光mini,还是别的什么车型,在本质上都是一样的。如果是实实在在的让利优惠,我觉得整挺好,毕竟一辆车也得几万块钱呢;可是怕就怕开发商整虚的,好好的让利活动,硬是想要“整活儿”。
要知道,“送车”和“送家电”可不一样,毕竟接受赠与汽车,受赠者还要交个税的!所以作为购房者你得问清楚,这个车到底怎么送?
如果不问清楚,麻烦真的很多!所以今天我们就唠唠这个“买房送车”,背后到底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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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买房送车,主要有两种形式:第一种,只要买房就送车。这种方式相当于“买一赠一”,属于捆绑销售;既然是销售行为,那么必然涉及到房企交税。

“买一赠一”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如下表:
所以,此方式下,企业应分开按销售商品房和销售汽车纳税,将总的销售金额进行公允拆分。这样对于购房者,就不需要缴纳因为赠与行为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
注意,这时候才出现问题的重点!假如业主支付100万房款购买商品房,送汽车一辆,按照上述政策,房地产公司就需要将100万分拆为“销售商品房”和“销售汽车”处理,这将导致业主取得的不动产销售发票金额不足100万。
事实上,也很少会有购房者同意这种做法。
而且汽车需要过户,所以房地产公司不能直接销售新车并给业主过户,需要经过汽车销售商进一步处理。
在实际营销上,“买就送”的方式并不适用于“买房送车”,因为羊毛出在羊身上,车价必然成为销售成本之一,导致房价实际偏高;而且所送汽车,也未必是购房者所需要的。因此这种“买房送车”的方式基本在实务中极少存在。
而第二种方式就比较常见了,即“抽奖送车”。买房子可以参与抽奖,奖品是汽车。
“抽奖送车”与“买就送车”的区别在哪里呢?“买就送车”是人人有份,一个总价,实际是打包销售两个商品。“抽奖送车”不是人人有份的,不管抽中奖品,还是未抽中奖品,商品的销售已经成交,价格已经确定。
在众多购买者中,中奖的顾客只是少数。对于中奖的顾客,奖品属于射幸所得,而不是购买商品的赠品。
就比如,你以总价100万的合同金额买个房子,并且抽中了一辆五菱宏光mini;那么第一,开发商的送车行为属于“视同销售”,第二,你需要缴纳汽车个税。
好了,那么问题来了。这个抽中的汽车,该如何交付呢?开发商直接送给中奖者吗?之前说过了,汽车是需要过户登记的商品,开发商不能直接开票销售给中奖者。
那就只能是由汽车销售公司,直接开票、并将汽车交付给中奖者,汽车一手过户到中奖者名下。
但是问题又来了!这个购车款,等于是开发商掏的,但是开发商没拿到购车发票!这样他就无法抵扣进项,无法实现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那开发商肯定不会愿意啊!
好吧,再换一种方式,以开发商的名义购买汽车,再以二手车销售方式交付给中奖者。开发商取得汽车销售公司的购车发票,中奖者取得的是二手车销售发票。
额,好好的新车莫名变二手车,那我估计中奖者也够呛能同意……
而且,就算中奖者同意,估计他也未必愿意支付个人所得税。所以很可能就是,开发商替你承担个税但是该代承担的个税,同样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等于开发商凭空多增加了一项营销成本。
你看,一个“购房送车”而已,没想到搞来搞去的竟然这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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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实际操作中,一般主要有两种办法,让开发商和购房者心里都痛快。
第一种,赠送使用权。开发商购进汽车,用于抽奖活动;中奖后汽车交付给中奖者使用,不办理汽车过户;开发商抵扣汽车进项,汽车正常折旧。
这是比较老的方式,目前基本已经很少采用了,因为汽车是登记在开发商名下,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风险不可控。
第二种,房款折让。也就是说,开发商实际上不购进汽车,并且在后续沟通中与中奖者协商,按汽车价值折抵房款,并按折抵后的房款签订购房合同。
比如说你以总价100万的合同金额买个房子,并且抽中了一辆五菱宏光mini;然后开发商和你协商,这个奖品汽车折抵房款2.5万,按照总价97.5万元签订购房合同。
这个才是目前采用比较多的方法,开发商避免了“视同销售”,中奖者也避免了缴纳额外的个税;而且合同房价下降,契税也变相减少了。
一举两得,皆大欢喜。
还有几种骚操作,由于会让开发商陷入税务风险,所以但凡还想“好好过”的开发商,一般也不会用,这里就不列举了。
没想到吧!看似简单粗暴的“买房送车”,还有这么多道道!今天这个硬核科普,强烈建议您收藏,以后再遇到这种活动,就知道如何拨开表象看本质了。
说了这么多,不知道大家回过神来以后,会不会琢磨一下这个问题:为什么“买房送车”如此费神,却还有那么多的开发商愿意做这个活动呢?直接明码标价打折不好嘛?
(来源:今日头条 信阳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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