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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户口农村有房的注意,2021年继承问题按“新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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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5 14:5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随着我国高速的发展,我国城镇化比例进入一个飞速的时代,每年都有将近几十万人口从农村走进大城市里面生活安家立业,这大部分人虽然在大城市里面有着稳定的收入和家庭但是对在农村的老家还是有着不一样的情怀,跟老家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毕竟是从小长大的地方,漂的再远,根还是在老家。而也有一部分在走进大城市生活以后,为了子女的教育问题,不得不把户口迁在了所居住的城市里面,但是对于农村户口的医疗保障福利会比城市户口享受的待遇更多。所以,也在担心户口迁到城市里面以后,在农村父母一辈留下的房子或者是自建的宅基地会被会被国家收走,宅基地会被怎么处理呢?相信这是很多这类人所关心的一个话题。
  对于这个问题,在2021年最新实施的《民法典》里面对此也有相关的规定:对于城市里面的子女是否享有父母在老家的房子和宅基地在《民法典》里面给出了详细的答案。我们可以从房子继承的问题和宅基地继承的问题这两个问题来看看,民法典里面怎么规定的。
  一、房子继承的问题
  《民法典》里面有关房子继承的问题明确到:农村的房子属于私有财产,对于无论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都享有继承权。对于以前因为一旦把户口迁到城市里面,就失去了农村的房子和宅基地的人群现在这项规定无疑是给你们一个肯定的保障。另外,以前很多人害怕失去老家的房子的原因,所以迟迟不愿意把户口迁到城市里面,可是户口关系到孩子的教育问题,因此就会有部分父母把孩子留在老家,这就增加了许多留守儿童。而现在的新规定一是打消了老家房子的疑虑二是解决了我国大部分留守儿童的问题。
  当然,对于老家,父母的房子城市里面生活的子女就一定能够继承吗?当然不是这样的,这里面还规定了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的继承原则:也就是如果父母有一套房子两个子女,一个是城市的户口另外一个是农村的户口,如果农村户口没有跟父母分户的情况下,那么应当有农村子女来继承,但是如果两个子女已经跟父母分户,那么两个子女都有平等的继承权。
  二、宅基地继承的问题
  对于宅基地继承的问题,宅基地本身就不属于私人财产,个人是没有所属权的。它属于集体资产,就算是农村户口也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所以,这里就不存在宅基地继承的问题,我们可以看看宅基地使用权的问题。
  对于已经把户口迁在城市里面的子女是没有资格继承父母宅基地的使用权的。宅基地属于集体的资产,因此,宅基地的使用权应当在集体组织内所有。但是也并不意味着城市户口就完全失去了宅基地使用权资格的问题,这样的情况也要分为三种情况来判断。第一、如果农村的宅基地并没有盖房是空地。那么,城市户口的子女将失去宅基地的使用权。第二、如果农村的宅基地已经盖好了房子。那么,城市户口的子女就会拥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并没有重建房子或者是翻修资格的权利。也就是说,城市户口的子女对于农村的宅基地只是享有这套房子存在时间的使用权,如果后期房子老旧变成危房,子女就会失去了房子使用的权利同时不能装修和重建。因此,户口在城市生活的子女如果未来想要回农村里面生活或者是居住,可以在建设宅基地的时候注重房子的质量和装修包养的工作,避免后期父母不在或者是房子一旦老旧变成了危房,那么将会失去宅基地的使用权利。
  (来源:今日头条 房盟旅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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