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日前,信阳交警支队明港勤务大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安排部署,持续开展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工作,严查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 
2020年12月16日,明港交警在107国道明港镇杨楼路口对过往车辆开展例行安全检查。上午10时许,明港镇杨楼路口卡口缉查布控系统预警:豫S27520小型汽车达到报废标准。接到拦截指令后,执勤民警立即带领执勤人员在杨楼路口设卡实施拦截,10时06分成功将该车拦截。经调查,该车初次登记日期为2011年1月,检验至2013年1月后再未检验,现已超过三个检验周期未进行技术检验,达到报废标准。该车驾驶员许某系信阳市罗山县人,今年35岁,持C1证,其驾驶报废车辆豫S27520小型汽车从明港北山至其居住地明港怡景花园,当其行驶至明港镇杨楼路口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明港交警对许某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并吊销驾驶证,对其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的处罚。 
交警友情提示:请车主朋友依法依规按期检验机动车,切勿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因为报废车辆使用年限较长、机械设备老化、车辆安全状况较差,强行上路后易发生交通事故,严重危及驾驶员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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