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疫防指办〔2020〕103号
关于服务企业复工复产车辆通行证和小区出入证办理工作提示
一、车辆通行证办理
数量:公务用车一家企业办理一张通行证,货运车辆由指挥部办公室核清企业情况按实际需求办理通行证。
程序:1、由企业书面申请,注明拟办证车辆驾驶员、车牌号等信息,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章;2、主管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并加章;3、县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审批签字;4、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分管副县长签字审核办理。
二、小区出入证办理
数量:根据本企业实际复工上岗人数办理。
程序:1、企业书面申请,附拟办证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小区等信息统计表,确保真实准确,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章;2、主管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并加章;3、县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审批签字;4、根据分管副县长签字到指挥部办公室登记、领取出入证、填写人员信息并加盖企业和主管部门公章。
企业、主管部门和分管副县长要对办理车辆通行证、小区出入证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没收证件,倒査责任。
罗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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