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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网讯 近日有网贴称,信阳一张姓女子在信阳市同济女子医院检查患有“性病”,按照医院的建议治疗,治疗费花了不少病情并不见好转。背上“越轨”的“罪名”,夫妻俩为此闹离婚。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妻子到另外一家医院检查,结果却是正常。
5月15日,涉事医院是病人就此事作出说,称与医院发生误会。
以下为双方说明。
张女士,女,25岁,于2013年2月26日在同济医院门诊部就诊,自诉白带多,曾有妇科支原体感染病史,因张怀疑自己是否是“性病”要求筛查HPV,我院应患者要求检查结果为弱阳性,接诊医生告诉张弱阳性不能确诊为“性病”,需要到上级医院进一步复查才能确诊,同时假性湿疣、病毒性阴道炎等也会使检查结果弱阳性。门诊诊断为“阴道炎”按细菌病毒感染给予抗炎和抗病毒治疗,同时辅以物理治疗。
患者经过三天的治疗后,症状好转,后来患者张女士说自己有个亲戚是乡村医生建议她打干扰素,要求打干扰素,后续的治疗又加上了干扰素。张女士总是担心自己患“性病”,思想负担比较重,我院医生告诉她HPV病毒感染,HPV化验会弱阳性,这不代表“性病”;始终没给她诊断为“性病”,还安慰她开导她,建议她进一步复查,所以张女士才会到其他医院复查HPV.需要注明一点:张到其他医院复查是在经过抗病毒治疗后,经过抗病毒治疗会抑制或杀死HPV病毒。
注:
我院从未给张女士诊断为“性病”,诊断为“病毒性阴道炎”做抗炎、抗病毒治疗;
患者自己疑患性病 ,思想负担重,院方一直积极和她沟通,其本人并未对妇科治疗又异议。
张女士4月24号到医院复查情况良好,她和我院专家沟通后消除了误解,已经和医院和解了。因为关系到她的隐私,张女士不希望媒体拿她的看病过程做文章,张女士特做出书面说明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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