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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南湾湖“禁游令”不禁游惹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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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1 17:2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图为正在燕尾岛水域游泳的人们
图为设立在岸边的“禁止游泳”标识
图为湖区内卖泳衣的商家生意兴隆

      信阳网讯(赵雪峰)“这些人在南湾湖游泳,简直到了肆无忌禅的程度。有关部门快来管管!”一位到南湾湖游玩的市民对此表示极大的愤慨。
      
      伴随着近几天居高不下的气温,信阳日报曾多次曝光的一些人到南湾湖游泳的现象愈发严重。昨日,记者在南湾湖燕尾岛附近几处水域看到,岸上车辆川流不息,水中人头攒动,数千人在这里尽情游玩,塑料包装袋随处可见。“禁止游泳”的标识虽然就设在岸边、路旁,但这些人仍视而不见。记者在这里也没有看见有管理人员前来制止。
  
  早在2010年,我市就出台了《南湾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方案》,明确规定不准在水源保护区内开设餐馆,不准在水源区内游泳。但是“禁泳令”咋就管不住随意到南湾湖游泳的这些人?是有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还是放任自流?记者在此再次呼吁,每一个市民都要从自身做起,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共同保护我们的“大水缸”!有关职能部门也应当切实履职尽责,认真行使人民和法律赋予的权力,硬起手腕严厉打击这种不法行为,给广大市民一个负责任的交待。
  
  记者短评:南湾水库是我市中心城区共用的大水缸,保护好其水质、确保市民饮用水安全,其重要性自不待言。为此,省人大常委会专门通过地方法规,将南湾水库水源地保护纳入法律法规的保护之中。有关管理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管理、保护好南湾水库的水质,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力和义不容辞的责任。之所以出现今天这种触目惊心场景,确与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管和问责未能及时跟进有关。在一定意义上说:正是因为监管和问责的缺位,才有了今天有关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如若不加以克服,将后患无穷!
本文转载自信阳网:http://www.xyw.gov.cn/news/xinyangxinwen/0I0920K20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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