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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为我平反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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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 17:4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光山县晏河乡党委、乡政府错误作出决定,

    使我蒙受冤屈长达十五年之久

    ----------来自一位基层工作者的心声

    我是一九九一年毕业被分配到光山县晏河乡政府工作的学生,而同居室的余左森是通过乡党委副书记熬日明(表侄关系)从乡供销社开后门进乡政府的,这时我睡的是借同事靳忠的床,而余左森睡的是熬日明配的公家床,生活之中我看见余左森大把大把条子报销,而想考研究生的我缺少工作经验又缺少社会锻炼就在乡政府办公会上提出了:“乡政府用人到底任人唯亲,还是任人唯贤!”,(公务员法第七条㈤ 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这时的乡党委书记余全政(和余左森同姓)就对我翻着眼睛说:“我给你来点实际的!”,并在乡机关办公大会上说:“我害钱病,着钱急,没钱愁,见钱喜!二尺宽的纸条子想给你往哪里调往哪里调!”并对我说,该我说的话啊,你去说!(公务员法第三十一条㈣ 压制批评,打击报复;)开始威胁、恐吓、压制我!而且叫余左森背后对我说:“傲书记对你有意见,你到熬书记家去一趟!”。我就带着礼品到熬书记家去一趟,熬日明眼睛瞪着对我说:“我不用我亲戚还用你啊?神经病!”。并叫余左森见了我喊“神经病!”,见了程书理、彭波叫“干儿!”;侮辱、诽谤人!(民法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他那样侮辱同志们,说明他不懂!这样的草包也能一步一步的从晏河乡党委副书记、扒到光山县团委副书记、到泼河镇镇镇长、镇党委书记、到县交通局局长!)工作中什么团委书记、企业办主任、“四三五五”办公室主任、土地普查办公室主任、水利站站长都是余左森的。其他分过来的干部什么职都不能担任!一九九三年乡政府搞分流,我就下到计生办,因为工作,同在乡政府工作的秦峰(秦洼人)说我在秦洼搞工作过劲骂我,同事仲新武为借我自行车之事而打到我屋来,我才打了仲新武!熬日明就偏袒一方,强迫扣我工资!

    一九九五年在春季计生宣传工作中,我用大喇叭在全乡宣传了二十多天!而乡人大主席主席杨世纪确对我说:“你不用搞得!瞧你也到不了官!”使我一天没有很好的工作,当我要和他到乡党委书记谢文金那里讲理的路上,他确打我,把我脸挠开并背后偷偷地把他自己的脸挠开确说我挠的,搞“假”的,冤枉我!当谢文金做我工作叫我让着他点去给他道歉时,杨世纪确叫他儿打我,叫他女人骂我!而时任乡党委副书记的杨传国(和杨世纪同姓)确在会上停我的职!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没日没夜的工作。而余左森却在乡政府大院子大叫:“哦!工资打到计生办去了!工资打到计生办去了!”(以前我在计生办工作,工资在乡政府领。)在接下来的计生检查工作中,杨传国(利用职权、报复陷害,因为我和杨世纪发生冲突。)在下大雨的情况下命令我从潘贩村跑到计生办(来回有八公里)拿计生帐薄的情况下(当时有许多干部和群众在场),张静斌(副乡长,为了想提张荣立,滥用职权,把属于自己的工作强加到我身上。)又叫我去叫方向长确遭到我的决绝,张静斌转而叫谢文金说,当谢书记又命令我去叫方向长确再次遭到我拒绝时,回到乡政府张静斌却在院子大喊:“郑成福不听谢书记的!郑成福不听谢书记的!”(当我问张静斌“书记叫你把你女人给他搞你给他搞不?”张静斌上来就打我,而后时任派驻所所长张福忠(又姓张,全国大于有一亿姓张的。在乡政府就这样,还叫少姓的人活吗?)滥用职权、枉法裁决确拘留我!并且还说光山县就是他姓张的,(因为当时张国辉任县委书记!)。谢又强迫在会上停我的职并命令我作检查,当我把检查作出来给谢文金时并说:“你把全乡干部都叫过来我作检查给你看看时!”谢自己先看我作的检查,并把我叫出去说:“检查就不作了,我搞错了是吧,我搞错了你也要听!”并在余左森用老虎钳把我头打开的情况下,强迫扣发我两个月工资,造成错案!!余左森还和黑社会勾结,打毛贤良并抢去毛贤良的钱,而在二〇〇六年机构改革中是应该清理的对象,确得到乡党委书记杨光平(副处级)的支持!请问杨光平的正义感哪里去了?

    同是一届学生靠住关系开后门的能进乡政府入党提拔重用、娶妻生子、买车买房!而正规分配拼命干工作的人确遭到停职、毒打、扣工资、拘留等待遇!当领导打人,还拘留人,而被打的人还被扣工资,打人的人确逍遥法外!在这里,没有什么公平、正义可言!正规分过来的大学生还不如一个初中生!在我多次要求按照国家赔偿法赔偿我,和领导协商无果的情况,我写下此段谏言给领导,以还我人身之清白,还事实以真相,早日恢复我的各项权利!

    撰稿人:郑成福

    2010年8月2日于晏河

    关于工伤的事,根据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当法律、法规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意志发生冲突时,应当遵循法律,而不是一个或者少数几个人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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