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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危房欲倒无法居住 欲建新房不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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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0 17: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有关“危房欲倒无法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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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系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伏山乡枫树村岗头组一杨氏村民,现一家五口人,仅仅居住不到80㎡的土坯房屋,年久失修、破败不堪,已严重威胁家人的生命安全。20多年前,我奶奶因危房墙壁倒塌被埋在废墟里,从此再也没有醒过来。20多年后的今天,危房状况丝毫没有改变,照片中清晰可见,欲倒的房屋已经没有了墙壁,刺眼的天空直入眼帘,只有腐朽满是虫孔的木栓苦苦支持。另一图片,土坯的墙壁被雨水冲刷的面目全非,只有一根裂开的栓子勉强支撑。每逢糟糕天气,狂风暴雨、疯狂肆虐、肆无忌惮、倒塌的危险随时可能发生,已严重威胁全家的生命安全。
由于居住村子中间,前后左右已无立锥之地,故欲在自家旱地建房。旱地后有一山坡,山坡上有别人家的祖坟,反对方两户人家便以影响其祖坟风水为由,予以阻止。县、乡、村等领导到我家核实情况,并拍下了照片,也去了新房址拍了照片,丈量了尺寸。房址距山坡上的坟墓前后距50多米,上下高度距10多米,得出结论:支持建房,但话虽好说事难办。由于建房需要县、乡批合法文件,可是建房文件从去年初到年底,丝毫没有进展。起初,领导说,你建你的房,我们不去干涉,你们的房子的确不能再住了。下雨天气,暂借宿邻居,我们正在想办法。可是半年过去了,去找领导,他们便说正在商讨中。到了年底,领导们说,这事不好办,你们之间的事,你们调解得了,找我们也没用。正因为村、乡领导调解无效,才找到县级领导,而县领导却让双方自行调解。我们去了司法所,找过了信访局,咨询了律师,可都没有结果。
现在,我心中有许多疑因。一、纠纷达到无法调解时,政府的领导有没有义务、有没有职责出面调停,到底属于哪个部门来处理?总不能像“踢足球”一样,你踢给我,我踢给他,他再踢给你吧。二、建房文件能不能批下来,不给批,那么如果发生了意外,这个责任由谁来承担。给顶临时帐篷也行,至少生命安全不会受到威胁。三、建房文件可以批,那么什么时候可以批下来,如果反对方以暴力阻挠,有该怎么办?是任其发展,以致发生暴力流血事件,还是动用派出所以维持秩序?
危房欲倒,百姓生命安全系欲一线。久拖不解,人民公仆职责觅于何处。古有冻死骨,今无栖身所。飞鸟有巢驱霜露,我却无处避风雨,鸟犹如此,人何以堪。此事久拖不解,作为普通百姓,冒昧问一句,党员的义务何在?人民公仆的职责何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又何在?难道公仆们像和尚撞钟一样,得过且过吗?
也许,今天和昨天没有什么分别,明天也是一样。可是,居住在如此危房的普通百姓来说,多住一天,就多一份危险,总不能等到20多年前危房倒塌出了人命的历史悲剧重演时,公仆们才会去慰问受难的百姓吧。
作为普通百姓,只想找回安全的衣、食、住、行最基本的权利,望有关领导尽早解决我们的问题。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伏山乡枫树村岗头组杨氏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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