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6918|回复: 0

7月23日起,信阳一县启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群众举报平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7-20 16: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固始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群众举报平台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大力提升固始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固始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积极鼓励广大群众踊跃参与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督与举报工作,通过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交通管理的良好氛围。现向社会公示群众举报道路交通违法的代码及违法行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7日至7月22日。


一、平台启用时间

自2025年7月23日起,正式全面受理群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


二、受理举报的违法行为

举报人可对以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违法行为代码及具体内容):

6095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6023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1904 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

1903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

1902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1625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1373 逆向行驶

1371A 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1362 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1363 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1359 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1357 人行道不停车让行的

1313 转弯车不让直行或行人的

1304 右侧超车

1120A 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1117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1116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1043 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行驶的

1018 机动车不走机动车道


三、举报范围

仅限固始县境内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不包含高速公路)。


四、举报人及材料要求

(一)举报人资格

1. 举报人须如实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公安机关将严格履行保密职责)。

2. 举报人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确保取证过程不影响自身及他人交通安全。

3. 举报人严禁在驾驶过程中或危险状态下进行拍摄、举报等操作。

(二)举报材料规范

1. 时效性:举报应在违法行为发生后48小时内及时提交。

2. 内容要求:正常违法图片不少于2张,闯红灯不少于3张或视频不少于15秒至20秒,清晰显示违法车辆车牌、时间、违法地点及行为。证据材料必须为原始素材,不得进行剪辑、修图或篡改。

3. 无效情形:证据图片及视频模糊、超出受理范围、恶意举报等情形均不予采纳。


五、举报方式

举报可通过以下渠道提交:

(一)电话举报:群众可通过拨打110、0376-4999122进行举报,并提供违法车辆信息、违法时间、地点及相关证据。

(二)网络举报:通过固始交警微信公众号或关注固始交警抖音官方账号上传违法行为的照片、视频及相关证据信息进行举报。

(三)现场举报:可直接前往固始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提交书面举报材料及相关证据。


六、重要说明

(一)无经济奖励:本平台旨在积极倡导公众参与交通治理,暂不设立举报奖励机制。

(二)安全责任:举报人应自觉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因危险取证导致的后果由举报人自行承担。

(三)诚信要求:同一举报人仅限用1个微信号、抖音号,严禁多账号重复举报;对虚假举报、恶意举报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四)对通过群众举报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经核实属实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固始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7月17日

来源:固始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信阳网 ( 豫ICP备11020369号-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公网安备 41159002000073号

GMT+8, 2025-8-14 11:39 , Processed in 2.134943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xywcms! X3.4

© 2001-2013 信阳中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