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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真要来了?财政部实锤,专家提建议,还有这2个税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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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5 17:3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最近一段时间,很多专家与媒体都在告诫“手握”两套房以上的人,“要抓紧时间卖掉多余的房产,以此来优化手里的资源配置,落袋为安”。理由是:种种迹象表明,喊了十多年的房产税,这一次真的要来了。
  首先,过去短短7个月,财政部部长刘昆三提房产税,去年11月底,财政部部长刘昆撰写了《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一文,详解“十四五”时期财税改革任务。12月23日,刘昆在《人民日报》上再次发文表示谈及了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第三次是今年5月6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在经济日报撰文《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财税体制》,讲述了财税体制改革在“十四五”时期的重点工作,再次提到了要“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如此密集的频率是过去没有的,因此业内专家认为是房产税要来的征兆。
  其次,今年5月11日,财政部等4部门在京召开了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负责人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而这则消息更是被许多业内人士视为房产税出台的强烈信号,并且许多专家猜测深圳和海南两个城市更有可能在年底前作为试点城市。还有人认为应该在一线到四线城市各选一个,比如深圳、沈阳、三亚、安阳。
  再次,许多业内知名人士纷纷表态,认为目前已经到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的关键时期。比如经济学家任泽平认为,“房产税是大势所趋,是调节收入分配很重要的手段”。被誉为“金融市长”的财经专家黄奇帆也直言不讳表示过:“虽然我们不能奢望房产税能解决所有问题,但不得不承认其作为调节税收、房价、遏制炒房投机的重要手段,税率设置在3%以上,就无人敢炒房了”。无独有偶,独立经济学家马光远也预测过房产税会在“十四五”期间出台,“一旦错过这个时间段,再难找到合适的时间进行实施”,马光远表示。
  事实上,有关房产税是否会出台的问题,早在2017年就已经有了定论,并且是官方“实锤”: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年会”上,财政部部长明确表示:未来会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的立法和实施。不仅如此,还会按照“评估值”进行征收,也就是房屋现在的市场价值,原因很简单,对于一些房价飞速上涨的城市来说,可能短短几年就上涨了一倍,如果按照以前的原价进行征收的话,不能起到很好地消除楼市泡沫的效果。
  结论也就很明显了,房产税真要来临,并且大概率将在未来5年内出台。作为调控房价的终极大招,房产税对于调节房价将起到十分明显的效果。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房产税除了能够调控楼市以外,同时还能够起到调节贫富差距、推进共同富裕的效果。
  8月17日,中财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会议上,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表示,我国在市场化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贫富差距拉大的现象,资本发挥作用应当限定在经济领域,而不能在社会领域。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政文认为,“降低间接税,提高直接税的比重,比如房产税、财产税,才能使税收结构朝向分配调节方面的优化”。
  也就是说,两位专家都赞同通过税收的方式来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之间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全,房地产税在共同富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此外,刘尚希与施政文都认为:开征房地产税、遗产税、资本利得税等财产税是大势所趋。换言之,除了房产税以外,还有这两个税未来存在开征的可能:
  1、遗产税
  根据百科的解释,遗产税指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死者留下的遗产征税。征收遗产税的初衷,是通过对遗产和赠与财产调节,防止贫富过分悬殊。事实上,早在2016年12月,社科院《经济蓝皮书》发布暨中国经济形势报告会在京召开,同时呼吁尽快实施房地产税和遗产税。国家统计局原副局长贺铿教授曾直言不讳表示:“我个人认为,遗产税是实现收入再分配公平的最有效的途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税务系主任薛刚教授也指出:开征遗产税存在一定的必要性,有利于社会公平的实现。
  目前来看,许多发达国家已经出台了遗产税,并取得不错的成效。美国:最低税率为18%,达到2500万美元以上最高税率为50%,包括其个人在世界各地的所有资产。意大利:遗嘱执行人与管理人按遗产总额征收遗产税,继承人或受赠人根据亲疏关系采用不同累进税率。日本:如果是居民的话,只要继承遗产都需要征税,如果是非居民,仅就其在日本继承的遗产承担纳税义务,税率从10%~70%。德国:实行7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从7%到50%不等。
  2、资本利得税
  资本利得税是指对非专门从事不动产和有价证券买卖的纳税人,就其已实现的资本利得征收的一种税。我国没有资本利得税,但是有证券投资所得税。资本利得税的意义在哪?以目前世界多国出现的通货膨胀为例,有钱人怕通缩,没钱人怕通胀。原因很简单,对于有钱人来说,其资产大多具有抗通胀的能力,并且都是通过贷款的方式进行购买,通胀能够稀释债务,而穷人一般只有工资性收入,在通胀来临时只能期望等待老板加工资。此外,真正的有钱人没有多少仅靠工资收入,对工资征税导致有钱人很容易避税,那么税赋就让打工人承担了。
  不难发现,最近两年“共同富裕”一词经常被提及,何谓共同富裕呢?上文提到的会议指出了其内涵:实现全体人民的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无论是房产税也好,还是或许已经在路上的遗产税、资本利得税也罢,其最终围绕的目标只有两个字:公平!可以说,面对富人越来越富,百姓消费不断下行的局面,构建三次分配体系,已是势在必行。
  (来源:今日头条 财经前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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