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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起,这4类房子不得出租,房东房客需注意,违者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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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9 11:4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已经进入2021年的时代了,房价对于很多普通家庭来说还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有人说房价之所以居于高位其中必定存在大量的泡沫。对此有专家表示,我国目前的房价已经是平稳了,算不上太高。如果还不起房则说明个人的造富能力不行。此话一出,引来了一番热议,大多数人并不赞同这个说法,但也有小部分人赞同这个说法的。可是专家这话的缘由在哪呢?原来,是这样的,你们要说房价高吧但是每年买房的人还是居高不下,甚至一些比较火热的楼盘还没开盘多久就已经销售一空了。这说明了我国现在的房价还是在大家能够承受的范围以内的。但是不赞同这种说法的人呢认为,现在房价和工资的比例严重失衡,就算是一二线城市的房价,在动辄千万的资产里面,就算不吃不喝也要几十年才能买得起房子。
  对于以上这两种争辩,我们可以用一组数据来证明,截止2019年,我国50个重点城市房价收入比已经达到了9:3,已经远远的超出了国际标准6:1的标准,其中一线城市有30个,二线城市有15~20个。面对这么高的房价,2020年年底,全国租房人群已经高达2亿人,且每年的数据还爱呈上增长当中,这组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大多数人之所以选择住房其主要原因就是根本买不起房子。随着对于刚需 买房的难度系数越来越大,因此越来越多人在面临高房价和租房之间毅然选择了租房。
  但是在租房的时候,遇到的问题方方面面都有。随着租房市场的体系渐渐完善和规范。2020年起,租房市场也将迎来了“新禁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将在2021年正式实施,虽然现在还是一件稿,但是根据以往的经验来看,正式实施的时间也就在几个月左右。这意味着从今年起,租赁市场的体系将进一步得到了完善。新规下,这“4类房子”不得出租,违反者房东将面临最严厉的罚款。房东和房客都需要留意!
  第一类:建筑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子。
  根据最新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住宅的强制标准包括了工程质量,安全,卫生、以及整体结构设计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条文。这些房屋的硬性质量要求一定是经过国家相关经验收合的房子。如果没有满足这些条件,即使居住在里面㛑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这类房子主要体现在农村自建房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小产权房子。这类房子就没有按照我国的规定建设,甚至有的房东未来减少自己的利益在房子的质量上就更难以保障了。所以,随着住房新规的到来,第一条就有明确,此类房子不能正常出租。
  第二类:其他非居住空间的房子
  可能有些人不太理解,但是如果在外漂泊的一定都有住过这样的房子,就是用厨房或者是卫生间、地下阳台等等用个隔板隔开的“隔板房”,这种房子一般在三四线城市可能很难看到。但是,在一二线这个寸金寸土的城市里面真的是随处可见。但是根据新规要求,市级以上有区的地方,可以规定当地租房人均出租面积最低的标志,最为评估这个房子是否能出租的基本要求。为什么会明令禁止这类非居住空间出租呢?因为这列房子的居住设施容易带来安全隐患,影响周边的环境也得不到安全的保障。事实上,也有很多城市对于这类房子是严禁打击的。所以对于这列房子我们建议房东不要再出租了。
  第三类:不符合我国装修标准的房子
  不合装修标准的房子一般是甲醛超标,苯超标等等的房子。如果长期居住在这种环境下,会对过度吸入这些有害物质导致健康问题受到严重的影响。所以,我们租客一定要重视这个问题,对于很多二手房东一定要长点心眼,可以要求他们出具“房屋装修合格证明”。因为在新规里面明确规定,出租房的室内装修应当符合室内装饰标准的房子,不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标准的房子不得出租。不得危及承租人的健康。可以看得出,我国单独把这类房产列出来,就是对这一类的问题更加重视。
  第四类:设有居住权的房子
  无法办理有效产权证,违章建设的房子,没有产权证的房子,被司法机关查封的房子都不得出租。其中,设有“居住权”的房子就是2021年起《民法典》中明确,自然人可以对名下房产设立居住权。设立居住权的房子即便是继承该套房产的继承人也不能把设有居住权的人赶出,而设有居住权的人更无权将房子出售和出租了。
  (来源:今日头条 房盟旅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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