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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的朋友注意了,千万不要买有这个“产权”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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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7 14:57: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开始实施,其中包括房产买卖相关法律的内容并不少,也做了一些重大的修改。这就表示可能在房价、买卖交易房产或者是其他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风险。毕竟一套房子就要动辄百万的资金不是一个小小的买卖,这直接影响了我们的生活。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民法典中与我们相关的一个权力就是“居住权”,什么是居住权?居住权与我们有什么关系?
  什么是居住权?
  过去买房的时候只有一个所有权,而居住权也包含在了所有权里面。如果你转让或者售卖房子出去了,那么接受你房子的人就会拥有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利。而2021年1月1日新规定将“居住权”和“所有权”分离。居住权顾名思义就是居住的权利。居住权可以理解为不能买卖,不能继承的一个变相所有权。
  如果你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你拥有了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但是这套房子的居住权在其他人那里。只要拥有居住权的人在使用期限内不愿意搬走,你也没有权利赶走拥有居住权人。那么你购买的这套房子只有拥有的权利,并没有居住的权利。如果你将房子再转卖出去,后面买下房子的人同样没有居住的权利也无权赶走拥有居住权的人。也就是说你花了重金买下一套房子竟然不能居住。
  居住权的使用期限?
  在《民法典》第370条规定,居住权可以约定居住权的时间也可以是居住权人去世为止。简单来说就是拥有居住权的人有没有约定使用的期限,如果约定了期限,那么期限结束过后居住权就会自动取消。如果没有约定居住权的期限,那么居住权的使用时间就是居住权拥有人去世为止。居住权才能自动取消。
  居住权的存在只是为了解决赡养、扶养、保障弱势群体而产生的一种权利。人最基本的需求就是居住,而这一权利很好的保障了对人最基本需求的最大尊重。这个在法律的角度虽然是越来越人性化,但是也会难免会被有心人利用起来。如果在买房子的时候,过户完以后才发现这套房子还有居住权的存在,最严重的后果就是会导致你人财两空。而我们要知道的是,租赁权最多可能就是二十年,而居住权如果没有规定期限,可以是无偿的永久居住,直至死亡。
  那么,我们如何避免这种风险呢?
  首先在购买这套房子的时候,要到相关部门调查这套房子的产权问题还有查看这套房子有没有查封冻结抵押。最后还需要到居住登记机构查询你所购买的房子是否存在居住权登记。两者缺一不可。为了保险起见,我们购买二手房的时候还是谨慎小心为好,避免到时候落了个人财两空。(来源:今日头条 房盟旅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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