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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物业要不要取消?业主说了算!新规下还有三项费用不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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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4 17:5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城市化率也在以令人惊叹的数字变化着。数据显示:2000年,我国的城市化率为36%;2010年,我国的城市化率为49.68%;到了2019年,这个数据已经达到了60.60%。其变化之快是让很多国家都叹为观止的,可以说城市化也是国家步入富强的必经之路。
  在城市化进程中,大量的人口流入城市也带来了大量的住房需求,因此无数的高楼大厦也如雨后春笋般伫立起来。而和以前的“院子”不同,一个院子最多也就几百个家庭,居民可以自己组织进行管理,但高层住宅小区可能有几千甚至上万个住户,因此单靠自发管理肯定是很吃力的,因此需要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来进行统筹规划、统一管理,于是,物业便出现了。
  早期的物业的存在的确解决了很多住户的生活问题,比如小区垃圾的及时清理、小区大门的安全保障、住户遇到问题能够及时解决等。但随着小区数量的不断增多、相应的物业数量也在不断增多,因此越来越多素质参差不齐、鱼龙混杂的物业便都出现了,而近几年有关物业的纠纷也在逐年增多。一般来说,出现问题的物业都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胡乱收取各项费用、收费项目不透明
  公共区域用于私自牟利
  收钱不办事、服务态度差
  制定不合理条款,由“服从者”变为“管理者”
  因此,近些年有关“取消物业”的呼声越来越高,很多住户也支持取消物业,他们认为取消物业可以提高生活质量,可以自发组织进行统一管理,或者住户花钱请另外的人帮忙管理。但也存在反对的声音,反对的一方认为物业的作用不可替代,现在物业设计的范围非常广,自己管理的话可能没有办法管理全面。并且也有很多不错的物业,不能“一竿子打死”。
  听起来双方都有道理,那么物业到底能不能取消呢?不用担心,这些问题都被写在了明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民法典》当中,物业要不要取消?业主说了算!《民法典》中明确规定: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此项为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有2/3的业主共同参与表决,且同意的人数超过50%才可以取消。
  也就是说,只要小区有超过2/3的住户投票,并且支持取消人数的占比达到50%以上,那么这个小区的物业就可以取消了,后续可以自己组织管理或者委托其他第三方机构进行管理。这样有什么好处呢?首先能约束物业的行为,让他们“有压力”。其次能够淘汰管理质量差的物业,避免对于所有的物业进行一刀切。最后住户都能够参与,也就是说都有了选择的权利,公平公正。
  对于那种总体情况说得过去,部分行为侵犯业主权益的物业,属于“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类型的,又该怎么办呢?《民法典》中也对物业有了相应的规范:
  1.公共区域产生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除了建筑专有的共同部分,在物业管理中产生的收益,在没有特别约定的前提下,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且这笔资金主要用于以后小区的维修资金。
  这条规定明确了物业管理产生的收益范围,如果是在物业管理中的收益,那么就属于全体业主,物业不能自己私吞。并且另一方面也保障了业主未来房屋各种设备的维修费用。那么物业进行管理有没有收益呢?答案是有的,业主只需要支付物业一定的“打工费”。
  2.禁止采用“断水断电”的方式催缴物业费
  有时候会遇到业主有事不在家、或者没有收到相关的缴费通知、以及由于事情耽搁了物业缴费,那么一些素质比较差的物业就会使用断水断电的方式逼缴。这类行为明显是不可取的,既影响了业主的正常生活、也侵害了业主的权益。对此,《民法典》明确规定:
  物业服务人员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拒绝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员也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缴物业费。
  3.物业需要公开透明资金流向
  有部分物业收费项目不透明、并且业主也不知道资金用在什么方面了,因此部分物业会利用这个漏洞进行多收费。一个住户可能只会多收一点,但整个小区的住户加起来也是一笔比较大的数额了。因此,《民法典》第934条明确规定:
  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新规下,这“三笔”收费项目业主可以不用缴纳了
  第一笔费用:在物业的合同之外,并且业主并没有签字的额外收费项目,业主可以不需要缴纳。所以在签署合同的时候购房者还是需要看清楚具体条款,遇到不合理的收费条款可以指出,并且拒绝签字。
  第二笔费用:垃圾车进入小区清理垃圾桶的费用。
  第三笔费用:由于已经明确规定了“公共区域的收益为全体业主共有”,因此如小区的绿地环境维护费、夜晚的照明费用可以不用缴纳了,业主只需要缴纳房产证上实际面积的物业费用。
  总结一下,对于业主而言,物业本应该是服务业主的存在,但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物业却站在了业主的“对立面”。而早期人们买房只会考虑地段、户型、周边设施等环境因素。而如今很多购房者考虑更多的却是小区的物业服务水平问题,说明物业一定程度上还是和业主生活息息相关的。而房子是伴随一生的必需品,因此选择一个好的物业对于业主来说十分重要。(来源:今日头条 财经前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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