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以下任免名单: (2020年10月28日固始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曹阳为固始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固始县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崔振俭的固始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二) 免去: 张新刚、张新华的固始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祁长琴的固始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明的固始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胡丽娜的固始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学平、王丽的固始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孙为民、赵晓莉、王杰平、徐清敏、郑国夏、冯刚的固始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吴永生、陈阳为固始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明、史明慧为固始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陈青云为固始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胡丽娜、石豪为固始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王丽、曹阳阳为固始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霍皕为固始县人民法院郭陆滩人民法庭副庭长。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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