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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要求的农村房子,按照“地随房走”处理,老家的房子有着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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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3 09: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1935年,我国著名地理学家胡焕庸提出了一条用于划分人口密度的界线,也就是后来著名的胡焕庸线,或者称为瑷珲腾冲线。这条线体现了中国人口东南和西北的分布区域之悬殊差异。以此线为界,约有94%的人口居住在约占全国土地面积43%的东南部地区,约6%的人口居住在约占全国土地面积57%的西北部地区。
  这条界线的出现,象征着城市化进程的起点。事实上任何一个国家的发展,其本质上就是城市化的发展。1998年房改初期,我国城市化率不到30%;2000年,我国的城市化率为36%;10年前,城市化率已经达到了47.5%;而去年年末公布的数据显示已经达到了60.6%。已经接近发达国家的平均70%的城市化水平,其速度让很多国家都叹为观止。
  说得简单些,城市化就是指的人口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其不仅是人口位置的变化,更重要的是代表了城市社会、经济、技术变革。城市化过程中,大量人口流入到城市,给城市带来了大量的住房需求,而城市发展也正好从第二代砖瓦房向第三代高层电梯房变化,其最终的表现就是无数的高层住宅林立。正如外媒评价的一样:过去三十年间,中国建造了数不尽流光溢彩的城市,其建造速度让许多发达国家都望尘莫及。
  不过,随着城市的房价越来越高,买房压力越来越大、各种就业竞争越来越激烈,另一方面农村的各项设施也逐渐完善。因此越来越多流入城市户口的人想要回农村发展,那么这时候就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城市户口,如何继承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如何归属?宅基地又该如何继承?事实上,在今年颁布的《民法典》中,这类问题已经有了明确的答案。
  一、宅基地如何继承?地随房走!
  我们需要明白的是,宅基地并不是属于集体所有,根据相关的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简单来说,由于城市户口的子女已经不属于农村这个集体,因此不能继承父母留在农村的宅基地,而且退一步说农村的父母也只具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不过,既然宅基地属于一种福利制度,那么花费金钱和心血在上面继承的房子能够继承吗?《民法典》中已经明确规定:
  农村的房子属于私有产权,无论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都有继承权。
  因此,城市户口的子女不用为此担心了,不管户口是否发生了转移,其宅基地上的房产都可以继承的,并且有权利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其房产。《民法典》具体生效日期在2021年1月1日,也就是说自明年开始,无论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都有权利继承农村的老房子了。这也就是所谓的“地随房走”。
  对于城市户口的子女来说,这可以说是一项重大福利。一方面对于家庭来说,城市的教育资源相对于农村来说还是比较好的,为了自己的子女着想,很多人依旧选择了城市户口。但是新规下就算是城市户口的家庭也能够享受农村的宅基地上房产的继承。可以说两边都不耽误。
  二、宅基地使用权问题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按照新规“地随房走”的原则,城市户口的子女可以享受宅基地上房产以及宅基地相关的使用,但是这里面有个“度”并不是所有事情都是被允许的。新规明确规定: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同时一旦宅基地上的房屋毁坏消失或者闲置两年以上,那么宅基地就会被收回。
  事实上,这个规定还是非常人性化的。如果对于宅基地进行翻建、改建的话,那么就会破坏原有土地。如果进行扩建的话,则可能侵犯了他人的权益。宅基地空置太久了也会浪费土地资源。那么我们该如何规避这一点呢?说简单一些,有时间的话,“常回家看看”。
  三、房屋继承问题
  根据明年生效的《民法典》规定,子女继承父母合法产权的老房子分为下面两种情况:
  1、如果父母有多个子女,则房子由目前仍然留在农村、并且户口未与父母分户的子女继承;
  2、如果父母已经离世,且户口本上没有其他家庭成员,那么则由城市子女继承。
  除此之外,可能还会面对一种情况,就是老房子拆迁的话算不算作“房屋毁坏”,答案是不算的。不仅如此,对于宅基地的房屋拆迁,城市子女还可以获得一笔拆迁款,不过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的补偿,是无法获得的。
  事实上,“分化”不仅是人口地理位置上的流动,还有城市之间的流动。我们可以明显看出,每年的毕业季与打工季,都有很多的打工者与毕业生前往一二线城市,这也是一种“分化”。农村的人口前往三四线房价低的城市发展,三四线前往一二线城市的发展,最终改善地区的产业结构,提升整体的发展水平。
  从另一方面来看,城市化发展的进程中,国家并没有忘记农村,从明年开始实施的《民法典》就能看出来,城市户口的子女依旧可以享受农村老房子的各种福利。而对于城市户籍的人来说,也应该经常回老家看看,不能忘了本。(来源:今日头条  财经前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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