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3410|回复: 0

司法手段严控房价,“炒房”可能坐牢?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7-24 09:2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今天(7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最高法和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这份《意见》共7个部分31条,有不少和普通公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
  一、完善市场主体司法保护机制,进一步增强微观主体活力
  二、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夯实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制度基础
  三、保障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建立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四、维护社会诚信与市场秩序,营造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
  六、健全涉外司法保障机制,推动建设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
  七、以一站式多元解纷为切入点,建设具有中国特色、更加适应市场经济需求、便捷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其中的第24条,关于房地产的内容,格外引人注目。
  24.依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依法妥善审理涉房地产相关纠纷案件,引导房产交易回归居住属性。落实中央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要求,坚持租购同权,依法保护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准确把握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立法目的与成立条件,依法妥善审理涉居住权案件,充分发挥居住权扶弱、施惠的社会保障功能,保护弱势群体的居住权益。积极运用司法手段支持政府严控房价,防范炒地炒房投机行为,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这一条意见非常明确地表达“积极运用司法手段支持政府严控房价,防范炒地炒房投机行为”。(来源:今日头条 郑州佳顺房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信阳网 ( 豫ICP备11020369号-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公网安备 41159002000073号

GMT+8, 2025-8-6 15:22 , Processed in 1.191982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xywcms! X3.4

© 2001-2013 信阳中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